五路财神灵签 第九十二签【下下(下中)。癸乙】 一阳复后始安全 灾数流行多疫疠 物价喧腾倍百年 今年禾谷不如前 圣 意:讼纷纭。久自解。病患多。终无害。财禄难。时且待。孕属阳。福终在。 东坡解:目下求谋。今不如昔。口舌叠来。病多啾唧。 时运尚乖。至今不吉。待冬至后。方时宁息。 碧仙注:破财重重见。最后不雷同。病主沉沉滞。讼事必先凶。 (灾耗重重见。纷纭口舌攻。疾病多沉滞。讼事必先凶。) 解曰:此签求财。今不如昔。不测疾病缠绵。命运偃蹇。 於今不吉。待冬至后方渐安。讼久自解。婚久可成。 行人无信。病无害。凡事待后方吉也。 释义:言当谨守。不可轻重。交冬自然福祸降消。渐得亨通矣。 一阳复后者。岂必冬至后。为一场占者。 须推算其所占之期节候之始是也。 占验:一人卖首饰粧奁之物。因欲改途。占此遂守旧。 一阳后忽遇大婚。民间嫁娶殆尽。物价喧腾。 倍获厚利。第二句大验。 又晋江一士人。母病初。医家皆谓火盛。叠投凉剂而病益重。 迨占此之后。适有老医云。症是真阴假阳。须大温补。 庶几真阳得。复后果如其言。第四句之验巧。 故事 (一)高祖治汉民 诸侯既灭。秦惟项籍最强。自立为西楚霸王。封高祖於汉。 高祖与国民言曰。父老苦。秦苛法久矣。 毁谤者族(诛)。偶语者弃市。民其何堪焉。 今日者。吾当王关中。与父老约法三章。 杀人者死。伤人及盗者抵罪。余悉除去。民赖以安。 (二)富郑公活流民 富郑公即富弼,富弼字彦国,河南(河南洛阳)人。考中茂才异等科,官做到丞相,被封为司徒(三公之一)。死后配享神宗庙庭,谥号文忠。 河朔(泛指黄河以北)发生水灾,流民逃到京东路(山东、河南、江苏交界处),富弼选择辖下获得丰收的三个州,劝百姓捐献粮食,共得十五万斛,再从官府仓库中拨出一些,就在原地贮存,等候发放赈灾;又从私人和官府手中腾出房屋十余万间,容纳难民居住,以便获得接济。官吏拥有旧资历等待空缺的,富弼都先给予俸禄,命他们到流民聚居地区,先挑选老弱病残者施以救济;山林河泊出产的东西,能够维生的,都听凭流民取用,主人不得禁止。那些为流民出力最多的官吏,他都一一记下功劳,呈报给上级,以便来日按功劳受赏。 富弼又每隔五日派人带着酒肉米饭去慰劳流民,出於一片至诚,人人争着流汗尽力。流民有死亡的,便以大塚安葬,取名作丛塚,富弼并亲自写祭文悼念。 次年粮食丰收,流民按道路远近发给粮食回归故土。富弼此举共救活五十万人;招募为兵的,共得万余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