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公灵签第81签解签 关公灵签第八十一签:寇公任雷阳、壬甲、中平 假君财物自当还、谋赖心欺他自奸、幸有高台明月镜、请来对照破机关。 【典故】宋。寇准。字平仲。下邽人。年十九举进士。真宗时知同州判。永兴军。尽心民事。每日有一时之闲。则有一时之滞后。拜相决策。成澶渊之功。出镇大名眨雷阳。准内俭外奢。寝处一青帏二十年。仁宗朝赠中书令。封来公。 【圣意】讼莫欺。依本分。病遇医。名休问。婚慎求。事审办。孕保安。行人钝。 【东坡解】负人财物。欺赖自奸。幽有鬼神。显有清官。一朝照破。难逃其祸。每事依心。无施不可。 【碧仙注】本分两字。合天合地。若有亏心。神明共弃。 【解曰】此签先难后易。欺人自欺。反惹其祸。只可修心向善。暗有神明佑护。不可妄为。讼终凶事莫想。休求名利。婚宜审可也。病者医。行人缓。风水迁改。孕生女。求财依本分。 【释义】凡事在前半月。占者防小人侵害。财物欺赖在后。半月占者主讼得理。财得利。病得脱。要当事。莫相欺也。 【解说】借人家的东西自当归还,如果存心欺赖,结果是自坏心地,有一天到了明镜高悬的官府里,就难逃因被识破奸诈而吃官司哩! 东坡解说:“负人财物,欺赖自奸。幽有鬼神,显有清官。一朝识破,难逃其祸。”碧仙注说:“本分两字,合天合地,若有亏心,神明共弃。” 占得此签,表示先难后易,欺人自欺,反惹其祸。只可修心向善,暗有神明佑护。不可妄为,讼终凶,事莫强求,婚姻慎重,求财依本分。 据说从前江右一人,负屈屡讼未胜,占得此签,后遇赵耀为按察使,其冤始白。赵本清廉,且“赵”与“照”同音,且应“明月照耀”之义,事后思之,真不可思议! 【释字词】澶渊─古湖泊名,又叫繁渊,故址在今河北省濮阳县西,今名“澶洲陂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