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公灵签第42签解签 关公灵签第四十二签:董永卖身、戊乙、中吉 我曾许汝事和谐、谁料修为汝自乖、但改新图莫依旧、营谋应得称心怀。 【典故】汉。董永。千乘人。少失母。独养父。流寓孝感。父亡无以葬。乃从人贷钱一万。日后无钱还。当以身作奴。葬毕。道遇一妇人。求为永妻。永与俱诘。钱主令织缣三百疋以偿。一月而毕。辞永去。乃曰。我(系)天上织女。缘君至孝。玉帝令我助君偿债。言讫。凌空而去。 【圣意】病更医。讼改图。名与利。换规模。婚别议。行人迟。谨修为。神力持。 【东坡解】神许和合。自乖所为。急须更变。方得其宜。心行正直。无好自欺。若能悔过。天必相之。 【碧仙注】只好从新莫依旧。自然百事称心神。莫愁中路无成就。当遇舟航涉利津。 【解曰】此签宜更改。问婚当有再合之意。讼宜和。利吉。孕生男。求利改图方好。病更医。功名未遂。凡事更改方称意。 【释义】凡事只当迁改。不可蹈袭故常。积弊至虫。名利未遂。若因改图。庶几提携。有人向之。自乖者今得宁矣。营谋或作荣华未妥。 【解说】神明曾经答应你使事和谐,谁知你自己修为背道而驰才有这种结果。现在你惟改变从前所做的一切,努力向善,自然百事称心神。 古语云:“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?过而能改,善莫大焉。”这道签诗,正是这个意思。 东坡解说:“神许和合,自乖所为,急欲更变,方得其宜,心行正直,无好自欺,若能悔过,天必相之。” 抽得此签,问事业,宜改图,或更换设备,守旧则没有发展的希望。问疾病,要更换医生。问婚姻,另外再谈。凡事更改方称意。 有一考生,联考志在医学院,不中,来问我,占得此签,我教其更换志愿再考,翌年报考理学院,果然如愿考取。 【释字词】蹈袭─模仿前人的作法。/诘─仔细的盘问。/缣─做为书画之用的细密之绢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