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泽尊王灵签 第四签 ❃ 两情欢合甚绸缪,强作夫妻度几秋。 ❃ 一朝判袂分飞去,用尽功夫不到头。 解曰: ❃ 始合终离,强谋不宜,枉费功夫,到头将亏。 此签: ❃ 夫妻反目之象,凡事强作无益。 广泽尊王古本灵签第四签:下签。 ❃ 两情欢洽甚绸缪,强作夫妻度几秋; ❃ 一朝判袂分飞后,用尽功夫不到头。 古人:爱玉偶情。 ❃ 唐朝安南国王宫主雪梅之女婢待者爱玉,偶然与商琳两情欢洽,强作夫妻,不幸琳病亡故,则守贞节也。 圣意: ❃ 功名:名利多阻,勿恋荣华。 ❃ 运程:步履艰难,恐有阻碍。 ❃ 婚姻:切莫高攀,须自量力。 ❃ 官司:忍耐为佳,缠讼无益。 ❃ 丁口:眷属有忧,当防灾悔。 ❃ 家宅:家门忧虑,祈保平安。 ❃ 生意:劳心费力,结尾失利。 ❃ 疾病:宿疾难痊,病体多变。 ❃ 失物:财物已失,何必追寻。 ❃ 厝地:未能长安,多祈神佑。 ❃ 田畜:运当损耗,难望滋荣。 ❃ 六甲:才华溢意,怀孕生女。 |